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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寰小說_ > 靈魂安息古代邪術傳統文化 > 第二章:墳墓的等級

第二章:墳墓的等級

皇家墓葬之尊嚴在古代中華的廣袤大地上,帝王將相與庶民百姓在生死之事上皆恪守等級分明之製度。

皇家帝王之墓葬,特稱為“陵”,如唐之乾陵、明之孝陵,均為尊貴之象征,唯帝王得以享此殊榮。

尋常人等,皆不敢僭越此等級之界。

至於“林”,在古代是為至聖先師或功勳卓著之人所準備。

山東曲阜之孔子墓,被稱為“孔林”,乃是為紀念這位偉大的思想家;洛陽之關林,則安葬了關羽的首級,以彰顯其忠勇之德。

隨後,“林”之地位漸趨普及,亦用以尊稱皇親國戚與諸侯之墓葬,如袁世凱之“袁林”。

“塚”則是皇親國戚與公孫王爺之安息之地,其尊貴僅次於“陵”與“林”,昭示了墓主生前之高貴地位。

而“墓”,多為一般官員或殷實富商之歸處,彰顯其社會地位與財富。

至於“墳”,則是最為普遍的墓葬形式,用以安葬平民百姓,其形態簡單,多以土堆成,無太多繁複之裝飾。

在古代喪葬文化中,棺材之色亦有著深刻之象征意義。

金色棺材,常常為皇族與貴族所使用,代表著高貴、神聖與炫耀。

若尋常百姓擅自使用,恐被視為僭越之舉。

紅色棺材,則多用於壽終正寢之老人,寓意喜慶與吉祥,象征著老人高壽且無病無痛地離世。

黑色棺材,早期多用於安葬自殺、早逝或戰場上的英勇將士,象征著莊嚴肅穆。

隨著時間之推移,黑色棺材之使用漸趨普遍,適用於多數葬禮。

白色棺材,在中國較為少見,多用於未嫁女子與早夭男子,而在國外則較為常見,通常與純潔與簡單之象征意義相關聯。

至於黃色棺材,其色與原木相近,顯得樸素無華,多為貧困家庭所使用。

亦有傳言稱,黃色棺材能保佑家中老人長壽。

自古以來,中華民族便有“事死如事生”之觀念,這種觀念深植人心,使得喪葬文化形成了豐富多彩之特色。

其中,紙紮,亦被稱為糊紙、紮紙,便是這一文化之重要組成部分。

紙紮藝術,這一集剪紙、繪畫、草編、竹紮和裱糊於一體的獨特民間技藝,展現了中國傳統文化的深厚底蘊。

廣義上而言,紙紮包括了店鋪的裝飾、匾額的製作,以及豐富多樣的紙製品,如紙馬、戲文、舞具、風箏和燈綵等。

而狹義上,紙紮特指那些專為祭祀和喜喪活動所紮製的紙製品,如紙人、紙馬、搖錢樹、金山銀山等,這些紙製品最終都會被焚燒,以示對逝者的敬意和緬懷。

有據可查的紙紮藝術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時期。

1973年,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吐魯番阿斯塔那唐代古墓群中,考古學家們發掘出了一個深紅色的紙棺,它的長、寬和高都經過精心測量,體現了古代工匠的高超技藝。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的墓葬中,陪葬品多以硬質材料製成,如石器、玉器、漆器等。

到了宋代,隨著佛教和道教文化的傳播,焚香、燒紙等風俗逐漸興起,這些習俗與“生命二元論”意識緊密相連,認為靈魂可以昇天。

與此同時,宋代手工業的發展和造紙技術的完善也為喪俗紙紮的形成提供了有利條件。

當時,京城出現了專門經營紙紮的“紙馬店”,這些店鋪所售賣的紙製品琳琅滿目,滿足了不同家庭的需求。

宋人吳自牧的《夢粱錄》中便記載了一家位於杭州城鬨市區的“紙馬店”——“獅子巷口徐家紙紮鋪”。

此外,《東京夢華錄》也描繪了每年七月十五中元節時,街上售賣冥器靴鞋、襆頭帽子等紙紮用品的熱鬨景象。

到了節日當天,人們還會用竹竿製成三腳架,上麵掛上冥錢等物品進行焚燒。

明清時期,喪俗儀式進一步發展,出現了搭台演戲、樂隊鳴奏等風俗,這些活動旨在取悅於鬼魂,以庇佑死者家族,被稱為“喜喪”。

自此以後,喪禮的正式開始往往以迎接紙紮為標誌。

紙紮的形象也日趨豐富多樣,除了傳統的紙人、紙馬外,還出現了電視機、洗衣機、手機、電腦、汽車等現代日常用品的形象。

這些紙紮作品不僅體現了工匠們的精湛技藝,也寄托了生者對逝者的無儘哀思和美好祝願。

樂隊引路,身著孝服的孝子們虔誠地走向紙紮製作人的家,迎接紙紮的歸來。

在這個過程中,嚴格遵循著傳統習俗,孝子們不得進入製作人的家,其他人亦不得觸碰紙紮,以免給家族帶來不祥之兆。

紙紮帶回後,孝子們將一對手持招魂幡的紙人小鬼置於棺木前方,寓意著引導逝者的魂魄在此地停留。

奴仆紙人被放置在棺木兩側,意為服侍“主人”的日常生活。

仙鶴立於遺像兩側,代表著祥瑞與吉祥。

金山、銀山、米山、麵山則擺在供桌兩側,象征著金銀滿貫、食物豐盛的美好願景。

在棺木被安葬於土地之中,寓意著“入土為安”之後,孝子們將棺木及所有的紙紮一同運往墓地。

當棺木安葬完畢,眾人在碑前齊聚,將紙紮一一點燃,希望通過火的力量,將這些用品送至冥界,以供逝者使用。

家族的繁榮與興旺,曆來以人丁興旺為重要標誌。

在一些地區的風俗中,棺材上的釘子與“人丁”諧音,寄托著對逝者在另一個世界繼續守護家族的期望,同時寓意著家族後代子孫繁衍、昌盛發達的美好願景。

古代信仰認為,死者的靈魂可能在一定時期內離開棺材。

因此,釘上釘子不僅是為了確保棺材的密閉性,防止靈魂逃逸,也是為了維護家族的安寧。

此外,釘子還能防止野獸或其他動物挖掘墓地、破壞棺材,從而保護逝者的遺體不受侵擾。

“守靈”一詞,從字麵上看,意味著守護在靈床、靈柩或靈位之旁。

這一概念最早可見於明末作家淩濛初所著的《初刻拍案驚奇》一書中:“兒媳兩個也不守靈。”

清代曹雪芹寫成的《紅樓夢》中也對守靈有所描述:“寶玉、賈環、賈蘭是親孫,年紀又小,都應守靈。”

由此可見,在明清時期,守靈己經成為一種普遍現象。

實際上,在此之前,守靈這一習俗便己存在,隻是未曾體現在文學作品中。

以秦始皇為例,他在沙丘命喪之前,早己預知自己的命運,於是下令建造龐大的地下皇宮以作為自己的陵墓。

可以想象,在秦始皇逝世至下葬的這段時間裡,必然有人守護在旁,以確保陵墓的安寧與尊嚴。

無疑,這可以追溯至守靈習俗的最初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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