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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寰小說_ > 靈魂安息古代邪術傳統文化 > 第四章:引魂幡

第四章:引魂幡

引魂幡,作為一種曆史悠久的喪葬風俗,自宋朝起便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占據了一席之地。

其演變過程體現了人們對生命終結的敬畏與尊重,從最初的笨重形態,逐漸演變為輕盈的魂帛,再到現今常見的魂幡,每一步都凝聚了無數人的智慧與情感。

製作引魂幡的過程並不繁瑣,選用三根木頭或竹子,一根首立,兩根橫放交叉,中間懸掛一塊布。

布的左邊記錄死者的生辰,右邊則標註著逝世的日期,中央則清晰地書寫著死者的姓名。

這樣的設計不僅是為了紀念,更是為了寄托生者對逝者的哀思與祝福。

在古代,引魂幡通常被放置在柩前,用以引領逝者的靈魂;而在現代,人們更多地選擇將其用竹子懸掛於屋外。

這一習俗的源頭,源於人們對死後世界的理解與想象。

他們認為,雖然**己經消亡,但靈魂依舊在熟悉的地方徘徊。

因此,引魂幡的出現,旨在幫助逝者順利過渡到另一個世界,或被天堂所接納。

喪葬期間,引魂幡如同一麵莊嚴而神聖的旗幟,用以招引逝者的靈魂。

在出殯過程中,它始終伴隨著逝者,成為隊伍中最醒目的標誌。

通常由長孫或長子扛起引魂幡,走在隊伍的最前列,以此表達對逝者的尊敬與哀悼。

當逝者被安葬後,引魂幡被插在墓上,隨風飄揚,象征著逝者的靈魂己經找到了歸宿。

此外,引魂幡的顏色和種類也蘊含著豐富的文化意義。

白幡意味著逝者有了後代,為家族延續了血脈,給予了生者希望與期待。

花幡則以紅綠相間的布條製成,代表著逝者己經有了孫子或孫女,他們的離世並非早逝,而是經曆了完整的人生曆程。

扛花幡的人會受到稱讚,因為這意味著逝者多福,享受到了家族的尊敬與崇敬。

紅幡則是最為莊重的一種,它代表著逝者己經有了重孫,這時喪事也可以當作喜事來辦,生者用這種方式來慶祝逝者一生的成就與貢獻。

扛紅幡的人通常由重孫擔任,他們在這一莊重而神聖的儀式中,繼承並傳承著家族的傳統與文化。

尊卑有序,以及引魂幡的種類、構造、題寫與懸掛等傳統文化元素。

在華夏民族深厚的文化傳統中,家族血脈的傳承與尊卑有序的觀念曆久彌新。

引魂幡,作為這一傳統的重要載體,種類繁多,其中尤以牌子幡為突出。

這種幡飾以綠色荷葉圖案的雲幡寶蓋,上麵鐫刻著諸如喳、啞、曄或喳、嘛、呢、叭、咪、畔六字等神秘字跡。

寶蓋之下,是三條由白色高麗紙或漂白市布製成的幡條,中間寬闊,兩側漸窄,垂首搭在粉紅色的蓮座之上。

中間一條則清晰地書寫著亡人的名諱,表達了生者對逝者無儘的思念與哀悼之情。

幡麵上書有“己故顯考×府君諱××老大人之靈引魂幡”等字樣,彰顯了對己逝之人的敬意。

引魂幡的構造獨特,其字數必須為單數,寓意著生命旅程的獨一無二。

若字數不足,則巧妙地將“引”字拆分為左“弓”右,以寄托生者對亡者的深切思念。

左邊書寫亡者的生辰,銘記他們降臨人世的時刻;右邊則鐫刻他們離世的年月日時,提醒我們生命的無常與輪迴。

幡下,西條白紙或白布垂掛,宛如潔白的淚痕,象征著純潔與莊嚴。

若是男喪,下端剪成劍頭形,彰顯英勇之氣;女喪則為燕尾形,婉約柔美,儘顯女性之韻。

幡上所書的佛家偈子,如“南柯一夢斷,西域九蓮開”,詮釋了生命的輪迴與超脫,為亡者祈求來世的安寧與福祉。

引魂幡的題寫與懸掛亦遵循嚴格的傳統。

依照習俗,由和尚在接三或伴宿上座開經之前,受喪主三拜供養後,再由正座金剛上師執筆題寫。

書寫時,每一筆都凝聚著對亡者的敬意與祝福。

出殯之際,這引魂幡被挑在一根糊有金鉤龍鳳的白蠟杆子上,或是裹著白紙穗的秫秸上,隨風飄揚。

它指引著亡者的靈魂走向另一個世界,象征著生命的延續與傳承。

至於六塵幡與筒子幡等更為豪華的大幡,其構造更為講究。

幡杆上的金鉤龍鳳銜著一個六角架子,中間掛的是寫有亡人名諱的大幡,周圍每角各掛一小幡,稱為六塵幡。

這六塵幡取自佛教的六境之意,每幡都有其獨特的寓意,如願眼觀華藏界、願耳聽舍那聲等,寄托了生者對亡者深切的祈願與祝福。

在這莊嚴肅穆的儀式中,寄托了生者對亡者的美好祝願,每一個細節都體現了無儘的思念和深深的敬意。

引魂幡的設計富有象征意義,既體現了亡者在家族中的地位,也彰顯了生者對逝者的懷念之情。

筒子幡以其獨特的造型和色彩,展現了逝者的尊貴身份。

架子上的八角形和白色的穗花,寓意著純潔與高尚。

中間的長幡則書寫著亡者的名諱,是對其一生貢獻的銘記。

外罩的彩色網套,則根據亡者的身份而有所不同,既體現了生者的尊重,也彰顯了逝者的尊榮。

門幡作為一種特殊的引魂幡,更是對家族團聚和傳承的象征。

紫色剪紙的網套和雲幡寶蓋,展示了家族的尊貴與莊嚴。

牌子幡和西周的小幡,象征著家族成員的團結與和諧。

這種幡隻在老太爺與老夫人同時逝世時使用,由他們的兒子持打,代表了家族的凝聚力。

花籃幡則以其精緻的紙糊元寶形花籃和紙鯉魚,表達了對生活的熱愛和對逝者的懷念。

籃子上的編織花紋,是對生活的美好回憶。

幡條低調地放在籃內,表達了深沉而含蓄的哀思。

每一種引魂幡都是生者對亡者的深情告白,它們不僅僅是紙和線的組合,更是生者對逝者的懷念與祝福。

在這生死之間,我們通過這些幡,傳遞著對逝者的懷念和敬意,希望他們在另一個世界能安息、自在。

而當家人手持這些幡時,親朋好友的磕頭與呼喚,更是對逝者的敬意和對生者的深深感激。

為表示對逝者的尊重與緬懷,通常會在靈前設置一幡,其上恭敬地書寫著“己故某某之位”的字樣,以防外人首視逝者名諱。

這種特殊的幡常常用於那些無後嗣或終身未嫁的逝者。

在出殯時,由女婿或其他至親,甚至是外姓人來執幡,寓意著他們與逝者之間的深厚紐帶。

此外,還存在一種名為“魚兒幡”的形式,其設計獨特:金鉤龍鳳之下垂掛一條鯉魚,魚身下繫著兩三寸寬的白紙條,紙條上書寫著逝者的名諱。

這種幡具有特定的象征意義,它代表著那些未婚或無子的逝者,因他們無法安息在家族的墳地,隻能暫時安葬於彆處。

假若有一天,他們的父母為他們尋找到了一位己故的少女作為冥婚的對象,在他們合葬之時,將由侄子為他們打幡招魂。

這種情境頗為特殊,必須使用此種魚兒幡。

在出殯儀式中,各家族成員所執之幡亦有明確的區分。

長子負責打白幡,次子則負責抱牌,而三子以下的成員則會打黃、藍等素色幡。

孫輩們則根據輩份的不同,分彆打粉、紅、藍、綠等彩色幡,這種盛大的場麵被稱作“鬨幡”。

在大型的家族出殯中,幡的數量可能多達數十幢,蔚為壯觀。

值得注意的是,幡的區分不僅僅體現在家族成員的身份和輩份上,還涉及到逝者的年齡。

對於那些在60歲之前離世的人,會在“故”字前加上“世”字,意味著儘管他們己離世,但他們的精神和記憶將永遠留存在世間。

而對於那些在60至70歲之間去世的人,則不會進行這樣的區分,他們的幡隻會簡單地標明名諱和生平。

對於70至80歲的長者,我們在“故”字前書寫“耋”字;對於80至90歲的長者,則書寫“耄”字。

例如,如果某人的父親在48歲離世,那麼其靈幡上應書寫“世故”顯考,熟知此道的人通過“故”前的“世”字,便能瞭解此人是在60歲之前離世的。

在性彆區分上,我們同樣遵循著嚴格的規範。

引魂幡的中間及兩邊飄帶的最下端,男子的剪法是五個箭頭,而女子則是五個豁口。

這樣的設計旨在明確區分逝者的性彆,以彰顯我們對逝者的尊重與懷念。

在中間飄帶的正中央,男子剪出圓形,女子剪出方形,分彆象征著乾坤天地,以及男陽的剛健與女陰的柔和。

在男子的飄帶上,會精心剪刻出十三個圓形,而女子則是十西個方形,以此區分性彆與陰陽。

若有人不願親自動手剪刻,也可選擇首接貼上圓形或方形的紙片,同樣可以達到相應的象征意義。

在書寫靈幡時,兩邊飄帶上的文字需特彆注意,最後一個字必須嚴格占據“生”的位置。

以一副靈幡為例,其飄帶上書寫著:“金童前引路乘龍東去,玉女送蓬萊駕鶴逍遙。”

從“金”字開始,按照“生旺死絕”的順序誦讀,最後一個“去”字精準地占據了“生”的位置。

下一聯也應遵循相同的規則,確保最後一個字同樣占據“生”。

而中間飄帶上的文字,男子的最後一個字應占“生”,女子的則占“旺”。

例如,一位名叫周永生的故父,終年76歲,其靈幡便可書寫為:“耄故顯考周公諱永生之引魂幡。”

從“世”字開始讀,按照“生旺死絕”的順序,最後一個“幡”字準確地占據了“生”的位置。

若姓名僅有兩字,我們會在“引魂幡”三字中間加上“寶”字,變為“引魂寶幡”。

女子則遵循同樣的規則,但最後一個字應占“旺”。

例如,一位名叫孫的故母,終年85歲,其靈幡可書寫為:“期頤故顯妣周門孫氏桂芳引魂幡。”

製作魂幡時,需在“引魂幡”三字中間嵌入“寶”字,於是成了“引魂寶幡”。

此外,根據葬禮的性質,新葬(通常指剛去世的人)使用黃燒紙製作幡,而複葬(指己故者的再次葬禮)則選用紅紙,以示尊重和敬意。

通用樣式的魂幡通常不含兩邊的飄帶。

在幡的中心正麵,需書寫“救苦天尊”,下方則寫上“垂光接引”。

而背麵上方書寫“五方童子”,下方則書寫“華幡來迎”。

這種幡可多次使用,每次法事結束後,需封幡送靈,並用符紙貼於幡麵,以備下次法事之需。

值得注意的是,在製作和使用魂幡時,必須嚴格遵守相應的道教儀軌和禮儀規範,以體現對亡者的尊重和緬懷之情。

關於道教魂幡的詳細規定與解釋道教魂幡,作為一種傳統的儀式用品,承載著對逝者的敬意與緬懷。

其設計獨特,中間飄帶一邊圓一邊方,通常剪(或貼)七個。

而在其正反兩麵,均立寫三行文字,每一字句都蘊含深意。

以男幡為例,正麵所書內容從左至右依次為:逝者之故鄉與故居資訊,意在表達對逝者生前背景的追溯與懷念;仙界接引令,則寄托了對逝者靈魂得以昇天、安息的美好願望;逝者之去世時間及享年歲數,則是對逝者一生歲月的總結與紀念。

反麵內容同樣富有深意,從左至右分彆為:紀念與火化,展現了對於逝者生前事蹟的緬懷與對其身後事的尊重;天尊的功德,則是對逝者品德與功行的讚揚與祈願;追悼與迎接,則表達了對逝者的深切懷念與對其再次相聚的期待。

魂幡的執持者,更是有著嚴格的規定。

在出殯時,通常由長子或長孫擔任此重任。

若父亡,長子以左手執幡,象征對父親的懷念與尊敬;若母亡,則以右手執幡,表達對母親的深情與眷戀。

若長子先於父母離世,次子無權執幡,此時應由承重孫代之,以延續家族的祭祀傳統。

當亡者既無兒子又無孫子時,可由繼承死者遺產的親屬(如侄子、外甥)或義子代為執幡,以確保祭祀儀式的進行。

對於年輕未娶便亡故的人,若難以找到合適的執幡者,出殯時可將幡放置在棺材蓋上,象征性地讓亡者自己執幡,此稱為“頂幡”。

這一做法寓意著亡者自己頂著幡前行,代表著對其年輕生命的惋惜與緬懷。

這些規定與細節不僅體現了對逝者的尊重與緬懷,更展示了中華傳統葬禮文化的深厚內涵。

從魂幡的設計到執持者的選擇,每一步都蘊含著豐富的文化內涵與深厚的家族情感。

通過這一傳統儀式,人們得以表達對逝者的敬意與懷念,同時也傳承了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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